9月1日起食品出國將認準CIQ標志
來源: 類別:行業資訊 更新時間:2007-08-01 閱讀次
【本資訊由中國糧油儀器網提供】從9月1日起,食品出口必須加貼檢驗檢疫標志,否則將無法走出國門。記者昨日從南通檢驗檢疫部門獲悉,為保證我國出口食品質量安全,打擊食品非法出口行為,國家質檢總局近日發布了《關于出口食品加施檢驗檢疫標志的公告》,要求自9月1日起,所有經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檢驗合格的出口食品,運輸包裝上必須注明生產企業名稱、衛生注冊登記號、產品品名、生產批號和生產日期,并加施檢驗檢疫標志,即CIQ標志。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要在出具的證單中注明上述信息,以確保貨證相符,便于追溯。口岸檢驗檢疫機構在對出口食品進行查驗時如發現貨證不符,或未加施檢驗檢疫標志,一律不準出口。
根據公告規定,需加施檢驗檢疫標志的出口食品范圍是:水產品及其制品、畜禽、野生動物肉類及其制品、腸衣、蛋及蛋制品、食用動物油脂,以及其他動物源性食品。大米、雜糧(豆類)、蔬菜及其制品、面粉及糧食制品、醬腌制品、花生、茶葉、可可、咖啡豆、麥芽、啤酒花、籽仁、干(堅)果和炒貨類、植物油、油籽、調味品、乳及乳制品、保健食品、酒、罐頭、飲料、糖與糖果巧克力類、糕點餅干類、蜜餞、蜂產品、速凍小食品,食品添加劑。
據南通檢驗檢疫局相關部門介紹,目前南通地區出口的食品主要有加工水產品、腸衣、雞肉制品、冷凍蔬菜、雜糧(豆類)、肉類罐頭和水果罐頭等,主要出口到日本、韓國、香港、東南亞和歐盟等二十幾個國家和地區。此次加施檢驗檢疫標志的出口食品涉及范圍廣、品種多,檢驗檢疫部門提醒各外貿企業和生產企業要作好向檢驗檢疫機構申請標志工作,同時也要求食品出口企業要及時注意檢驗檢疫機構有關規定,加強企業監督管理,提高出口產品質量,積極配合檢驗檢疫機構對檢驗檢疫標志加施進行監督檢查、抽查、核查等工作。對于不按照規定加施檢驗檢疫標志,或者偽造、變造、盜用、買賣、涂改等違法改變檢驗檢疫標志加施狀態的行為,將會依法追究其相應的法律責任。
作者:姚麗 李志華 來源:人民網—江南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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