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糧食局關于開展地方儲備糧質量抽查工作的通知
國家糧食局關于開展地方 儲備糧質量抽查工作的通知 國糧檢〔2007〕193號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糧食局: 為進一步掌握地方儲備糧的質量狀況,根據《國家糧食局關于開展2007年全國糧食庫存檢查工作的通知》(國糧檢〔2007〕153號)提出的總體部署,經研究決定,全國糧食庫存檢查期間,由各省(區、市)糧食行政管理部門組織對本轄區內地方儲備糧質量進行抽查,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圍 各省(區、市)抽查的糧食數量應占地方儲備糧總庫存量的15%左右,抽查時兼顧轄區內地方儲備糧的區域分布、不同品種的數量權重、儲存年限以及儲糧條件差別等,合理選擇庫點、分配扦樣份數。本次抽查品種主要為稻谷、小麥和玉米,儲備成品糧的部分省(區、市)應增加對地方儲備大米和小麥粉質量的抽查。抽查的原糧主要檢查質量指標和儲存品質指標,成品糧主要檢查質量指標。另外,各地應根據轄區內糧食可能受到有毒有害物質污染、真菌感染的情況,適當安排部分樣品增檢衛生指標。 二、扦樣要求 本次抽查的扦樣及檢驗工作由各省(區、市)糧食局委托有資質的糧食檢驗機構承擔,要求承檢機構選派技術骨干到現場扦樣,扦樣操作按照《糧食、油料檢驗 扦樣、分樣法》(GB 5491—85)國家標準或《中央儲備糧油質量抽查扦樣檢驗管理辦法(試行)》(國糧發〔2003〕158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實施,原則上每個樣品的代表數量為2000~3000噸,對于儲糧數量較少的貨位,可在同種類、同批次、同等級、同儲存條件的前提下,將不同貨位予以歸并,歸并的貨位視為“同貨位”,按照1個檢驗單位進行扦樣。扦取的樣品須經承儲庫點確認后方可封樣。 承檢機構扦樣時,各抽查庫點應及時派員協助扦樣,并準確提供詳細的貨位分布圖,標明每個貨位的品種、數量、年限、等級、產地等信息,保證扦樣的質量和效率。 三、檢驗工作 (一)檢驗項目。稻谷、小麥和玉米主要檢查質量指標和儲存品質指標;大米重點檢查水分含量、黃粒米、礦物質和色澤氣味等質量指標,小麥粉重點檢查水分含量、脂肪酸值、磁性金屬物、含砂量等質量指標以及是否存在超劑量或違規使用添加劑等情況。另外,安排部分樣品增檢有機磷等農藥殘留、黃曲霉毒素B1、脫氧雪腐鐮刀菌烯醇(DON)和玉米赤霉烯酮等真菌毒素,以及鉛、鎘、汞和無機砷有害重金屬等衛生指標的檢測。 (二)檢驗方法與檢驗結果判定。原糧的質量指標按《稻谷》(GB1530-1999)、《小麥》(GB1351-1999)、《玉米》(GB1353-1999)規定的檢驗方法進行檢驗,并依據上述國家標準和國糧發〔2003〕158號文件的判定規則,分別作出全項目合格率和A、B項綜合合格率的判定;儲存品質指標按照《谷物儲存品質判定規則》(GB/T20569~20571-2006)中規定的檢驗方法進行檢驗,作出宜存、輕度不宜存和重度不宜存的判定。大米和小麥粉的質量指標分別按照《大米》(GB1354-86)和《小麥粉》(GB1355-86)國家標準規定的檢驗方法進行檢驗和判定。 農藥殘留按照《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2763-2005)、真菌毒素和有害重金屬按《糧食衛生標準》(GB2715-2005)中規定的檢驗方法進行檢驗和判定。用于衛生指標檢驗的稻谷,以糙米作為檢驗試樣。 四、時間安排 質量抽查工作可結合全國糧食庫存檢查工作的復查階段一并進行,也可單獨開展,扦樣及檢驗工作應于2007年9月25日前完成。各省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請于2007年9月30日前將地方儲備糧質量抽查報告和檢驗結果表(見附件1-7,其表樣可直接在國家糧食局政府網下載,網址:www.chinagrain.gov.cn)一式二份報我局標準質量管理辦公室(含電子文檔),以便我局及時匯總。 五、工作經費 本次地方儲備糧質量抽查的扦樣及檢驗費用由各地自行安排解決。 附件:1.地方儲備稻谷質量抽查檢驗結果表 2.地方儲備小麥質量抽查檢驗結果表 3.地方儲備玉米質量抽查檢驗結果表 4.地方儲備糧衛生指標檢驗結果表 5.地方儲備大米質量抽查檢驗結果表 6.地方儲備小麥粉質量抽查檢驗結果表 7.地方儲備糧質量抽查樣品登記表
二○○七年八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