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檢測數據有效性“打折”
想了解糧油等食品的安全,必須求助于檢測信息,在食品安全這個系統工程中,檢驗檢測是科學基礎。上海的相關監管部門每年要監測各類食品1萬余件,獲得超過12萬項次的監測結果,論抽檢頻次,上海處于全國領先水平,但是上海市全國人大代表“食品安全”專題調研組認為,檢測數據還有“提純”的空間。近日,調查組發布了一份經3月調研而寫成的報告,解析食品安全檢測數據有效性遭“打折”的原因。
首先,上海現有63家從事食品檢測的機構。43家隸屬政府部門,其中衛生部門20家,農業部門7家,質監部門7家,食藥監部門8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1家;其余20家是企業性質(包括外企)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和高校實驗室。這些機構能夠檢測微量元素、農獸藥殘留、真菌毒素、致病菌、轉基因等28大類食品及食品添加劑和相關產品,覆蓋面不可謂不廣。但強大“陣容”有時未必能給出全面、客觀的評估結果。究其原因,不同部門的檢測機構專長不同,“單兵作戰”能力夠強,不同機構的檢測數據偏向不同,且未能聯成網絡,所以無法“組裝”出一套全面的數據。
其次,根據《食品安全法》,中國對食品安全采取分段監管;與此相應,現有的檢測也是“分段檢測”。但調研小組發現,各監管部門在檢驗檢測方面投入巨大,但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復建設的現象,在重復抽檢過程中,有時就會出現結論“打架”,損害食品安全工作的科學性。另一方面,盡管各監管部門在日常監管中積累了海量數據,但由于缺乏溝通和共享平臺,很多數據的潛在價值并沒有得到充分挖掘利用。調研組認為,在國家和省級層面分別建設食品安全檢驗檢測信息共享平臺,實現檢測資源共享和信息互通,提高食品安全監管的科學化水平。在平臺整合起來的檢測信息,可用于構建資源數據庫,對檢測方法與技術、檢測標準、供求信息、儀器設備、檢測能力、檢測數據和結果等信息做數字化管理。
另外,檢測機構多數是政府機構或有政府背景,令調查組質疑其科學性。調研組了解到,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常常依據“自家”檢測機構提供的結果進行監管執法,這難免使人懷疑檢測數據的結果和監管執法的公正性。參與調研的人大代表們提議,一方面把現有的政府監管數據和第三方檢測數據分離,提高檢驗檢測的權威性和獨立性;一方面,要促進和規范第三方檢測機構的建設。從食品產業的發展速度來看,社會對食品安全檢驗檢測的需求日益增多,單純依靠政府所有的檢驗檢測資源,難以滿足政府監管、企業和社會送檢等需要;進一步發揮第三方檢驗檢測機構的作用,也符合我國食品檢驗檢測服務貿易的發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