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糧食局關于做好2017年全省糧食質量安全重點工作的通知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17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閩政辦〔2017〕56號)、《國家糧食局關于做好2017年糧食質量安全重點工作的通知》(國糧發〔2017〕64號)和《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7年全省治理“餐桌污染”建設“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閩政辦〔2017〕28號)的要求與部署,現就做好2017年全省糧食質量安全重點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和完善糧食質量安全保障機制
(一)加強保障制度建設。嚴格執行《糧食質量安全監管辦法》,結合我省實際制訂《福建省糧食質量安全監管實施細則》,做好相關配套制度落實細化工作;加強儲備糧質量監管,進一步明確地方儲備糧質量安全出入庫必檢項目;落實加強糧食質量安全監管和責任追究制度,推進糧食質量安全監管制度化。
(二)落實屬地管理責任。貫徹落實《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糧食質量安全監管和責任追究的通知》(閩政辦〔2016〕211號),積極爭取同級財政支持,增加經費投入,保障各級糧食質量安全監管所需經費,特別是檢驗檢測經費。進一步理順工作機制,形成合力,切實落實監管有責任、有崗位、有人員、有手段,履行日常監管責任和監督抽檢責任,確保事有人做、責有人負。
(三)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督促指導糧食購銷企業全面落實質量安全企業主體責任,提升食品安全指標入庫檢驗和出庫質量把關能力。對發現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糧食,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置,嚴防流入口糧市場。建立糧食經營者履行質量安全主體責任信用檔案,加強對嚴重失信行為的懲戒力度。
二、不斷提升糧食質量安全監測監管能力
(一)增強質量檢測體系建設。按照《國家糧食局辦公室關于在糧食流通領域實施“優質糧食工程”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結合“機構成網絡、監測全覆蓋、監管無盲區”的工作方針,健全完善省、市、縣及企業四級糧食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加強對“十二五”糧食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能力建設項目實施情況的檢查,抓緊做好省、市兩級質量檢測機構能力建設驗收,促進國家授權掛牌機構檢驗能力和實驗室管理能力進一步提升。
(二)加強基層監管力量。加快推進省糧油質量監測所轉基因實驗室建設,發揮省糧油質量監測所糧食質量安全檢測技術領先優勢和龍頭引領作用;推動基層裝備配備標準化,引導主要糧食收儲企業檢驗能力升級改造,配備必要的快速檢驗儀器設備,使糧食質量安全風險監測關口前移。加強糧食質量安全應急隊伍、應急處置能力建設,適時開展應急演練,提升應急處置和輿情監測能力。
(三)提高信息化管理能力。依托糧食信息化管理平臺,建設糧食質量安全監管信息化平臺,配合相關部門加快糧食質量安全監管信息化工程項目建設,實現糧食質量安全“一品一碼”,碼隨糧走,全過程可追溯。
三、加強糧食質量安全監測監管
(一)做好糧食質量安全監測。根據《2017年福建省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做好新收獲的稻谷化學污染物及有害因素質量安全監測;開展稻谷質量調查和品質測報、質量會檢等及時跟蹤質量變化,發布有關糧食質量安全信息。
(二)把好政策性糧食質量關。嚴格執行糧食入庫、儲存、出庫檢驗制度,認真開展春、秋季糧食庫存質量安全檢查;依托本地區糧食質量檢測機構,開展“治理餐桌污染”建設“食品放心工程”、“放心糧油”、軍供糧油、應急保障、成品糧儲備等供應網絡質量安全監管,及時掌握加工企業、市場流通糧食質量狀況。
(三)完善監測監管機制。探索建立企業自檢和專業糧食檢驗機構檢驗互為補充的質檢制度,逐步引入專業糧食檢驗機構服務,加強對市場化收購糧食質量安全的監測監管,加強質量安全監管主動性。
四、完善糧食質量安全標準體系
(一)配合做好標準制修訂。按照國家糧食局有關要求,配合做好“中國好糧油”、信息化建設、倉儲技術提升、糧食質量安全快速檢測方法等標準制修訂工作。
(二)加強宣貫培訓與考核。加強《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糧食質量安全監管辦法》以及糧食質量安全標準等法律法規的普法宣傳。以食品安全宣傳周、世界糧食日等為契機,開展標準和科普宣傳,營造社會共治氛圍。加強糧食質量安全工作督查和現場考核,強化督查考核結果運用。(來源:福建糧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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